《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ღ★ღ✿,现予公布ღ★ღ✿,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ღ★ღ✿。
第一条为了调整信托关系ღ★ღ✿,规范信托行为ღ★ღ✿,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ღ★ღ✿,促进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ღ★ღ✿,制定本法ღ★ღ✿。
第二条本法所称信托ღ★ღ✿,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ღ★ღ✿,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ღ★ღ✿,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ღ★ღ✿,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ღ★ღ✿,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ღ★ღ✿。
第三条委托人ღ★ღ✿、受托人ღ★ღ✿、受益人(以下统称信托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民事ღ★ღ✿、营业极道美受ღ★ღ✿、公益信托活动ღ★ღ✿,适用本法ღ★ღ✿。
第五条信托当事人进行信托活动ღ★ღ✿,必须遵守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遵循自愿ღ★ღ✿、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ღ★ღ✿,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ღ★ღ✿。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ღ★ღ✿,信托合同签订时ღ★ღ✿,信托成立ღ★ღ✿。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ღ★ღ✿,受托人承诺信托时ღ★ღ✿,信托成立mgm美高梅登录中心ღ★ღ✿。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ღ★ღ✿,可以载明信托期限ღ★ღ✿、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ღ★ღ✿、受托人的报酬ღ★ღ✿、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ღ★ღ✿、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ღ★ღ✿。
第十条设立信托ღ★ღ✿,对于信托财产极道美受ღ★ღ✿,有关法律ღ★ღ✿、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ღ★ღ✿,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ღ★ღ✿。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ღ★ღ✿,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ღ★ღ✿;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ღ★ღ✿,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ღ★ღ✿。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ღ★ღ✿,从其规定ღ★ღ✿。
第十五条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ღ★ღ✿。设立信托后ღ★ღ✿,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ღ★ღ✿、被依法撤销ღ★ღ✿、被宣告破产时ღ★ღ✿,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ღ★ღ✿,信托终止ღ★ღ✿,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ღ★ღ✿;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ღ★ღ✿,信托存续ღ★ღ✿,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ღ★ღ✿;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ღ★ღ✿、被依法撤销ღ★ღ✿、被宣告破产时ღ★ღ✿,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ღ★ღ✿。
第十六条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ღ★ღ✿,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ღ★ღ✿。
第二十一条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ღ★ღ✿,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ღ★ღ✿,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ღ★ღ✿。
第二十二条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ღ★ღ✿、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ღ★ღ✿,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ღ★ღ✿,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ღ★ღ✿;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ღ★ღ✿,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ღ★ღ✿。
第二十三条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ღ★ღ✿、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ღ★ღ✿,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ღ★ღ✿,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ღ★ღ✿。
第二十七条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ღ★ღ✿。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ღ★ღ✿,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ღ★ღ✿;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ღ★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ღ★ღ✿。
第二十八条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极道美受ღ★ღ✿,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ღ★ღ✿,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ღ★ღ✿。
第二十九条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ღ★ღ✿、分别记帐ღ★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ღ★ღ✿、分别记帐ღ★ღ✿。
第三十条受托人应当自己处理信托事务ღ★ღ✿,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有不得已事由的ღ★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ღ★ღ✿。
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ღ★ღ✿,意见不一致时ღ★ღ✿,按信托文件规定处理ღ★ღ✿;信托文件未规定的ღ★ღ✿,由委托人极道美受ღ★ღ✿、受益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决定ღ★ღ✿。
第三十二条共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ღ★ღ✿,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ღ★ღ✿。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ღ★ღ✿,对其他受托人同样有效ღ★ღ✿。
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ღ★ღ✿、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ღ★ღ✿,其他受托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ღ★ღ✿。
第三十五条受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报酬ღ★ღ✿。信托文件未作事先约定的ღ★ღ✿,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ღ★ღ✿,可以作出补充约定ღ★ღ✿;未作事先约定和补充约定的ღ★ღ✿,不得收取报酬ღ★ღ✿。
第三十六条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ღ★ღ✿、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ღ★ღ✿,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ღ★ღ✿,不得请求给付报酬ღ★ღ✿。
第三十七条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极道美受ღ★ღ✿、对第三人所负债务ღ★ღ✿,以信托财产承担ღ★ღ✿。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ღ★ღ✿,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ღ★ღ✿。
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所受到的损失ღ★ღ✿,以其固有财产承担ღ★ღ✿。
第三十八条设立信托后ღ★ღ✿,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ღ★ღ✿,受托人可以辞任ღ★ღ✿。本法对公益信托的受托人辞任另有规定的ღ★ღ✿,从其规定ღ★ღ✿。
受托人职责终止时ღ★ღ✿,其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ღ★ღ✿、监护人ღ★ღ✿、清算人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ღ★ღ✿,协助新受托人接管信托事务ღ★ღ✿。
第四十条受托人职责终止的ღ★ღ✿,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ღ★ღ✿;信托文件未规定的ღ★ღ✿,由委托人选任ღ★ღ✿;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ღ★ღ✿,由受益人选任ღ★ღ✿;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ღ★ღ✿,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ღ★ღ✿。
第四十一条受托人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之一ღ★ღ✿,职责终止的ღ★ღ✿,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ღ★ღ✿,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ღ★ღ✿。
前款报告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认可ღ★ღ✿,原受托人就报告中所列事项解除责任ღ★ღ✿。但原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ღ★ღ✿。
第四十三条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ღ★ღ✿。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mgm美高梅登录中心ღ★ღ✿、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极道美受ღ★ღ✿。
第四十五条共同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享受信托利益ღ★ღ✿。信托文件对信托利益的分配比例或者分配方法未作规定的ღ★ღ✿,各受益人按照均等的比例享受信托利益mgm美高梅登录中心ღ★ღ✿。
第四十七条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ღ★ღ✿,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ღ★ღ✿,但法律ღ★ღ✿、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ღ★ღ✿。
第四十九条受益人可以行使本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委托人享有的权利ღ★ღ✿。受益人行使上述权利ღ★ღ✿,与委托人意见不一致时ღ★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裁定ღ★ღ✿。
受托人有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行为ღ★ღ✿,共同受益人之一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的ღ★ღ✿,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撤销裁定ღ★ღ✿,对全体共同受益人有效mgm美高梅登录中心ღ★ღ✿。
第五十条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ღ★ღ✿,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ღ★ღ✿。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ღ★ღ✿,从其规定ღ★ღ✿。
第五十二条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ღ★ღ✿、丧失民事行为能力ღ★ღ✿、依法解散ღ★ღ✿、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ღ★ღ✿,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ღ★ღ✿。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ღ★ღ✿。
第五十四条信托终止的ღ★ღ✿,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ღ★ღ✿;信托文件未规定的ღ★ღ✿,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ღ★ღ✿:
第五十五条依照前条规定ღ★ღ✿,信托财产的归属确定后ღ★ღ✿,在该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ღ★ღ✿,信托视为存续ღ★ღ✿,权利归属人视为受益人ღ★ღ✿。
第五十六条信托终止后ღ★ღ✿,人民法院依据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ღ★ღ✿,以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ღ★ღ✿。
第五十七条信托终止后ღ★ღ✿,受托人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ღ★ღ✿、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ღ★ღ✿,可以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ღ★ღ✿。
第五十八条信托终止的ღ★ღ✿,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ღ★ღ✿。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mgm美高梅登录中心ღ★ღ✿,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ღ★ღ✿。但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ღ★ღ✿。
第六十二条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ღ★ღ✿,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ღ★ღ✿。
受托人应当至少每年一次作出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ღ★ღ✿,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ღ★ღ✿,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ღ★ღ✿,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ღ★ღ✿。
第六十八条公益信托的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无能力履行其职责的ღ★ღ✿,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变更受托人ღ★ღ✿。
第六十九条公益信托成立后ღ★ღ✿,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预见的情形ღ★ღ✿,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托目的ღ★ღ✿,变更信托文件中的有关条款ღ★ღ✿。
第七十条公益信托终止的ღ★ღ✿,受托人应当于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ღ★ღ✿,将终止事由和终止日期报告公益事业管理机构ღ★ღ✿。
第七十一条公益信托终止的ღ★ღ✿,受托人作出的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ღ★ღ✿,应当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ღ★ღ✿,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ღ★ღ✿,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ღ★ღ✿。
第七十二条公益信托终止ღ★ღ✿,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ღ★ღ✿,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ღ★ღ✿,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ღ★ღ✿,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ღ★ღ✿。美高梅mgm官网ღ★ღ✿!mgm美高梅登录中心APP下载安装ღ★ღ✿,mgm美高梅游戏网页ღ★ღ✿,美高梅MGM美高梅mgm最新登录入口ღ★ღ✿,美高梅游戏官方网址